自6月1日后将降低和免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2016-12-1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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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側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意见,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从今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费降低30%的标准收取;对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国家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其他省级及省以下政府本级收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一律免收。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