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落实三举措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寻甸立足本县实际,结合上级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有效措施,着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效果明显。
一是注重宣传。在日常管理工作中,采取提供电子文本、业务专网通知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地宣传培训《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是规范引导。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进行引导,提高其采购活动申报审批意识,依法依规主动进行采购报批,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三是强化监管。强化政府采购流程管控,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升资金效益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为依托,在日常采购管理和资金支付工作中严格把关,对于部门单位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服务支出资金,坚持先按流程办审批、后采购、再拨款支付。
截至2017年3月23日,寻甸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共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107批次、涉及56个预算单位及其他非预算单位,采购计划金额为2066万元,实际采购支付1900.7万元,节约资金165.3万元,资金节约率8.1%。在节约财政资金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和资金支付活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呈现出规范有序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