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文化馆免费艺术普及(培训)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7-12-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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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文化馆免费艺术普及(培训)
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等。
2.《云南省文化馆服务标准(试行)》:文化馆应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培训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和推广。
二、承办机构
寻甸县文化馆
三、服务对象
公民
四、申请条件
缺少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戏剧、曲艺等艺术门类培训的基层文化馆(站)、个人、法人和社会组织。
五、申报材料
《寻甸县文化馆免费文化活动厅室使用登记表》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文化馆辅导培训室申请。
2.受理:辅导培训室受理后上报至文化馆办公室审核。
3.培训:通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免费参与文化馆举办的公益性的艺术培训。
七、服务时限
以培训时间为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寻甸县文化馆办公室
电话:0871—6266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