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动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推进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文件的通知》(昆食安办〔2017〕22号),寻甸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6月12日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局召开“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动员会。
会上,县食安办主任周春龙对此次评选活动做了安排部署:首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做了强调,要求监管部门联合监管,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食品链节节有监管;其次,要求责任单位积极推进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主动参加评选;最后,对示范单位的评选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
接下来,县食安办将严格按照省市局要求组织开展“云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局负责报送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县食安办将按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初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