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林业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5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寻甸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林业中心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公开、维护等日常工作,为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健全工作制度
结合上级要求和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寻甸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林业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林业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林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寻甸县公众信息服务网发布各类信息95条,其中动态信息81条,职责法规类信息3条,监督综合类信息11条;加大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完成重要事项公示25项,重点工作通报32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林业局没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申述和举报情况
2017年度,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和举报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公开信息的质量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公开内容更丰富,公开范围更广泛。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始终做到应公开的事项全面公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需求。四是加大推进公开事项事前指导,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工作全面排查,不断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