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所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灵敏、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高金所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金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以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相关政策为依据,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办发〔2005〕11号)、《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政发〔2006〕145号)、《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昆政发〔2010〕103号)《寻甸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金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依法规范、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靠前处置,依靠科技、协同应对,平战结合的原则。
1.4预案启动
本预案及其下位预案随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变化而自行启动应急状态或转入常规状态。有关机构、人员分别按照各自职责、业务范围和预案相应的规范、要求,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指挥和处置。
1.5界定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对金所经济、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威胁,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6分类分级
1.6.1按性质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药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6.2按等级分类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突发公共事件(IV级):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由县政府响应并调度相关乡镇(街道)、园区和多个县直部门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一般(IV级)以下和未确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涉及乡镇(街道)、园区和县直部门进行处置。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并调度全县资源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并调度全县资源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I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在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并调度全县资源参与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7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所辖区范围内,以及发生在辖区外可能对金所街道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应对。
2 指挥机制
2.1机构与职责
2.1.1领导机构
成立金所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迟金水(金所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吉春(金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蔡顺来(金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指挥 长:任 锐(金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王洪志(金所街道人大工委主席)
杨兴贵(金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 艳(金所街道纪工委书记)
李绍勋(金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金所派出所所长)
李萍芬(金所街道组织委员)
张 望(金所街道宣传委员)
王照聪(金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各中心、科、室、站、所负责人,驻金各垂管单位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金所街道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协调、监督金所街道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指挥部设办公室在党政综合办,由任锐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2.1.2应急队伍
在应急处置中承担抢险救灾具体工作的队伍主要是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成立金所街道紧急救援队,由李锋同志兼任救援队总队长,主要职责是: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紧急处置救援。救援队设立六个救援分队:
第一紧急救援队
队 长:张 武(综治办主任)
联络员:梁 锦(财政所工作人员)
队 员:吴志良(司法所所长)
韩志勇(信访专干)
孙建文(司法所工作人员)
杨 军(司法所工作人员)
第二紧急救援队
队 长:丁贵喜(林业工作站站长)
联络员:张 杰(林业科工作人员)
队 员:段志能(林业科工作人员)
吴朝飞(林业科工作人员)
刘正荣(林业科工作人员)
邓齐峰(林业科工作人员)
第三紧急救援队
队 长:王兴能(科工贸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安监站
站长)
联络员:张永军(科工贸信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3708403925)
队 员:杨现辉(统计站站长)
陈志宇(财政所工作人员)
赵 华(安监站工作人员)
马怀良(安监站工作人员)
第四紧急救援队
队 长:魏崇兴(项目办副主任)
联络员:梁 敏(财政所工作人员)
队 员:李华灿(环保科科长)
左正兴(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陈顺志(规划中心工作人员)
杨正东(财管中心主任)
第五紧急救援队
队 长:洪福兴(社保中心主任)
联络员:李兴美(文广中心工作人员)
队 员:洪云勋(水务科科长)
李海龙(社保中心工作人员)
刘磊达(财政所工作人员)
李全志(扶贫科工作人员)
第六紧急救援队
队 长:戴洪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农业科
科长)
联络员:浦绍蓉(农机科工作人员)
队 员:何 军(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机科
科长)
蔡朴勇(农业科工作人员)
潘贵堂(农业科工作人员)
杭庆祥(扶贫科科长)
张玉平(项目办工作人员)
紧急救援队伍各成员在接到应急处置的通知后必须30分钟内到街道办大院内或事发现场集合完毕。
各社区要分组成立不少于50人的紧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要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和联络人。确保志愿者队伍能管、能战、能吃苦、能奉献。日常管理由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紧急情况下,由街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纳入街道志愿者队伍管理。
2.1.3成立应急保障工作组
(1)社会稳控及交通保障组
组 长:赵 鲜(金所派出所副所长)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干警
职 责: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及交通保通工作。
(2)卫生救治防疫组
组 长:李中州(金所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李麦所(畜牧科科长)
成 员:刘富春、卫生院工作人员
职 责:灾后现场的伤员救治,受灾区域的消毒防疫工作。
(3)物资和后勤保障组
组 长:张 琚(党政综合办主任)
成 员:杜留发(民政科科长)
唐正坤(财政所长)
陈雅琳(文体广电旅游中心主任)
赵 磊(武装干事)
杨仁蕊(党政办工作人员)
杨雁慧(党政办工作人员)
张美定(党政办工作人员)
孙再佳(党政办工作人员)
查泫琪(机关财务人员)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的通讯、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物资保障等工作。
2.2监测、信息与宣传
2.2.1监测和预测
各社区居委会,各科、室、站、所,驻金各垂管单位是负责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测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测预报,完善专项应急预案有计划地开展隐患调查,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2.2信息报送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党政综合办公室为主渠道。各社区居委会,各科、室、站、所,驻金各垂管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街道办报告的责任主体。
(2)辖区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街道办或各相关职能科、室、站、所报告各类公共事件发生的征兆,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职能单位、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件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等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社区居委会,各科、室、站、所,驻金各垂管单位要立即如实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或挂钩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接报后,金所街道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启动本预案,还应在30分钟内报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是否向上级业务主管报告要经主要领导同意,一般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向相关部门办公室通报,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越级上报,更不得未经批准通过微信、QQ、微博等网络工具散布有关信息。
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他情况的方式,缩短报送时限,争取处置时间。
2.2.3信息报道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道严格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面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2.3分级负责
金所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不同(预警)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按以下规定分级负责处置指挥:
2.3.1未达到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未达到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金所街道相关应急领导机构负责。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应急工作,指挥应急工作开展,并负责报送信息。
(2)街道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请求支援。
(3)请求县级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县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赴现场进行专业指导和协助开展应急工作。
(4)县级相关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县应急委副主任可根据情况到现场视察、指导,但不具体指挥应急工作。
2.3.2一般(IV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一般(IV级)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由县应急委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金所街道应急指挥部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启动相关预案进行处置。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应急工作和现场指挥,金所街道应急指挥部服从领导和指挥。
(2)金所街道应急指挥部启动本级预案,调集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及时报送信息。
2.3.3涉及其他地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对上级应急领导机构要求金所街道参与其他地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主要由紧急救援队承担。
3 处置
3.1事中现场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社区主要领导、金所街道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应急队伍进行处置;按照本预案及其下位预案和有关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报送信息。
职责:以抢救受灾人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现场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迅速了解、收集现场情况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3.2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发地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须组织实施善后工作,主要职责是:
(1)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排查隐患。
(2)救济受灾受害群众,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3调查、总结
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件性质、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应急指挥部。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4 保障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和相关预案的修订完善,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必要的人员、物资、救援工具、避难场所等的必要保障。相关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因事外出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到昆明以外地区要经主要领导同意。
5 附则
5.1预案管理
5.1.1预案的定义和编制主体
(1)金所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金所街道为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是指导街道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的依据。
(2)部门应急预案,是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本部门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相关职能而制定的行动方案、保障方案和操作手册,属街道办总体应急预案的下位预案。由各有关单位分别组织编制。
(3)各社区居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突出简明扼要、简便易行的防范和处置办法。
5.1.2预案审议、批准和备案
金所街道总体应急预案由班子会议审议和批准;部门应急预案由分管领导审定;各类预案审定完成后下发执行、上报备案。
5.1.3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各类预案编制主体应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重新上报备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5.2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 附录
附件1:金所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附件2:昆明市部分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试行)(另行发布)
附件1
部门应急预案名称 | 编制单位 | 责任领导 |
金所街道办事处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民政科 | 王照聪 |
金所街道办事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 办公室 | 任锐 |
金所街道办事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国土所 | 任锐 |
金所街道办事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林业工作站 | 蔡顺来 |
金所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水务工作站 | 杨兴贵 |
金所街道办事处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 | 畜牧科 | 蔡顺来 |
金所街道办事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派出所 | 李绍勋 |
金所街道办事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安监站 | 王照聪 |
金所街道办事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卫生院 | 王洪志 |
金所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任锐 |
金所街道办事处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 农机科 | 蔡顺来 |
金所街道办事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中心学校 | 王洪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