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人民政府关于李秀琼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2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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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李秀琼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寻干〔2018〕4号),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18年2月5日会议讨论决定,李秀琼等三位同志结束试用期。
李秀琼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县金融办主任;
陈彦宏 任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马 娴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任职时间从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