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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1712-063487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16 10:19
名 称: 寻甸县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文号: 关键字:

寻甸县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03-16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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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总则

    1.1 目的

    1.2工作方针

    1.3工作原则

    1.4编制依据

    1.5适用范围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三、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

    3.2信息采集

    3.3疫情报告

    3.4疫情确认

  3.5疫情信息发布

  3.6预警报告

    3.7预防和控制

四、疫情分级和应急响应

  4.1一般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2较大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3重大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4预案启动和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六、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2物资保障

  6.3信息保障

  6.4职责保障

  6.5技术保障

  6.6宣传保障

  6.7安全保障

七、附则

    7.1名词解释

    7.2预案管理

    7.3本预案解释

    7.4本预案实施

1、总则

    1.1 目的

  为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实现 “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重大野生动物疫情对人民健康和畜牧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云南省林业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预案》、《寻甸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寻甸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应急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指导各县 乡镇林业站开展工作。

    根据 《寻甸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要求,“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预警信息;协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汇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的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主要是加强监测,发现问题,疫情发生时,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控制、检测、确认、扑灭等应急和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应急工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果断处置的方针;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规范管理,分级负责;坚持以监测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的原则;树立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并重的科学发展观,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以防为主, 防控结合。

  寻甸县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寻甸县林业局成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和分管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副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在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昆明市林业局的指导下,负责协调指挥全县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局办公室、审计财务计划处、政策法规宣传处、县森林公安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等有关单位组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2.2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安排部署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预防工作。

  (2)研究、决策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预防工作的重大事项。

  (3)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3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建设和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3)提出监测站点建设资金和监测工作经费的分配建议。

  (4)在每年的冬、春季候鸟迁徙季节及疫病多发时期,对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等情况进行监测,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野生动物的异常情况,并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动态。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县 (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和预防工作。

  (6)加强驯养繁殖单位疫病预防控制,协调涉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减灾防灾工作。

  (7)密切联系农业、卫生、商检、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及时收集与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 报告并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8)视疫情负责组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组、 专家组。

  (9)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2.4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及后勤保障工作,协助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审计财务计划处:协调和落实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和预防资金;争取监测站点建设、监测工作经费及灾后重建项目。

  政策法规宣传处:负责监测、预防、处置及防灾减灾方面的宣传工作。

  县森林公安局:负责疫情应急处置 和安全保障工作。

  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在每年的春、秋季候鸟迁徙季节及疫病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对收容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疫源的监测,及时收集、核查疫情,并报告疫情动态。

  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结合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协助做好陆 生野生动物疫病监测。

    三、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

    国务院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国家林业局的预警信息;云南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省林业厅的预警信息;寻甸县防治重大物疫病指挥部的预警信息;各乡镇林业站上报的各种信息。

    3.2信息采集

    3.2.1 采集途径。县林业局与农业、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林业局与各乡镇林业站建立的监测信息网络系统。

    3.2.2 采集内容。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规定的各项内容执行。

    3.3疫情报告

    3.3.1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执行逐级上报制度。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后,由各乡镇林业站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寻甸县林

业局报告。

    3.3.2 陆生野生动物大量死亡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及时补报详情。

    3.3.3 一般性疫情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3.3.4 责任追究。发生重大疫情延误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散和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4疫情确认

    按照《寻甸县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寻甸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3.5疫情信息发布

    寻甸县林业局协助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按规定发布疫情信息、灾情信息。各乡镇林业站认真核实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信息和灾害损失情况,需要对外发布的,交由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法定授 权,不得擅自发布。违反相关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6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情和灾害预警。

  3.6.1 收到上级或者同级政府指挥部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疫情信息或者灾害预测预警。

  3.6.2 春、秋候鸟迁徙季节,重点地段,当接到预警信息时。

    3.6.3 周边国家或地区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或者陆生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数量不断上升时。

    3.6.4 其它突发的疫情和陆生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事件。

    3.7预防和控制

    3.7.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落实、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责任制,为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强化乡镇林业站和野生动物养殖户的防控意识做好长期作战和防大灾抗大疫的思想准备。

    3.7.2 预案准备。根据候鸟迁徙规律和疫病发生规律,确定监测和防御重点。各乡镇应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制定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和薄弱环节的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

完善监测工作制度,规范监测活动,提高监测、防控能力。  

3.7.3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护、消毒、应急处置等物资。加强培训,提高监测、防控人员的素质,推广疫病预防和控制技术,组织专家组开展技术研究、技术指导工作。 协调农业部门定期做好采样、检测和监测工作。

    3.7.4 适时监测,强化免疫。各级陆生野生动物监测站必须适时开展监测、防控工作,做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强化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免疫工作,要求免疫率达到100%。

    四、疫情分级和应急响应

    各乡镇林业站必须在关键时段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

录,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疫情的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当疫情发生时,根据疫病发生范围、程度和发病动物数量,分三级启动应急响 应。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4.1一般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1.1 一般疫情

  我县境内有少量陆生野生动物死亡,经国家指定的单位或实做病毒分离与鉴定后,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般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

  4.1.2 一般疫情应急响应行动

⑴寻甸县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做出工作安排。

⑵加强信息沟通,密切监视疫病动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适时指导疫区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⑶对灾区的动物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具体工作按《寻甸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办理。

  ⑷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局内各成员单位。

    4.2较大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2.1 较大疫情

    我县境内有一些陆生野生动物死亡,经国家指定的单位或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后,确认为动物疫源疫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较大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

    4.2.2 较大疫情应急响应行动

    ⑴寻甸县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局内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⑵加强信息沟通,密切监视疫病动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派出应急处置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疫区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⑶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支持疫区开展处置工作和救灾的意见,会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

⑷对灾区的动物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具体工作按寻甸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⑸监督防疫、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3重大疫情及应急响应行动

  4.3.1 重大疫情

    我县境内有较多陆生野生动物死亡,经国家指定的单位或实验室做病毒分离与鉴定后,确认为动物疫源疫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威胁,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重大疫情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

4.3.2 重大疫情应急响应行动

⑴寻甸县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局内各成员单位参加,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协调,商请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⑵密切监视疫病动态,及时向疫区发慰问电,派出应急处置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疫区配合农业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⑶根据疫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损失情况,研究提出支持疫区开展处置工作和救灾的意见,商县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

⑷对灾区的动物疫情采取必要的控制和扑灭措施,具体按《昆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⑸监督防疫、救灾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预案启动和应急解除

4.4.1 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4.4.2 当疫情结束,应急处置完毕,通过一定时间监测,未出现新的疫情,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由指定单位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5.1 加强与农业、财政等部门沟通,及时做好善后事宜,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的恢复和发展。

    5.2 督促、指导疫区养殖户加强卫生防疫和疫病预防工作,开展人工养殖动物的免疫工作,推广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提高防御疫 病的能力。

    5.3 根据疫区需要,积极协调,协助人工养殖单位引进种源,购买防疫物资等。

    5.4 协助养殖户恢复重建所需贷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救济工作。

    六、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处置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所需财政经费,按省、县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县林业局审计财务计划处负责协调和落实。

6.2物资保障

    在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易发期,督促重点各乡镇储备必要数量的疫病监测、防护和应急处置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防控资金的落实和应急物资

的供应。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

    6.3信息保障

    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信息体系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畅通,做到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6.4职责保障

    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动物疫病监测及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6.5技术保障

    组建陆生野生动物重大疫病监测和应急工作专家组,不定期组织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培训。及时组派专家组,指导各地实施科学监测、预防、应急处置等工作。县林业局科技教育处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6.6宣传保障

    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防、处置科普知识的宣传。县林业局政策规宣传处负责。

    6.7安全保障

    安全保障按照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范(试行)》规定 各项内容执行。

    七、附则

    7.1名词解释

    7.1.1 本预案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指在陆地上繁殖的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等野生动物 (包括人工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7.1.2 本预案所称动物疫源疫病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以及其它人畜共患性动物疫病。

    7.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寻甸县林业局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各乡镇有关人员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作相应修改。

    7.3本预案解释

    由寻甸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