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报告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云价检查〔2018〕49号)文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出动人员8人次,车辆2台次,对我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检查时间:2018年04月20日至2018年04月26日;
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农业排灌用户名;
检查形式:对县内的农业排灌用电户进行核查,对电价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执行依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化肥用电价格优惠和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价格〔2016〕71号文等相关规定文件
核查结果:寻甸供电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4月共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电价用户74户,均按照电价文件规定执行相应电价,没有发现不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电价的情况,没有发现违规收取农网还贷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等费用的情况。主要执行电价为0.299元/千瓦时和0.294元/千瓦时,对部分用电户按相关规定执行力调电费。
2016年农业排灌用电量951.40千千瓦时,售电收入29.67万元,平均销售电价311.92元/千千瓦时,平均电价高于目录电价的原因是((83)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水利电力部 国家物价局)规定,功率因数标准0.80,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用户),不含功率因素调整电费2016年电度电费28.35万元,单价297.98元/千千瓦时;2017年农业排灌用电量1302.34千千瓦时,售电收入40.24万元,平均销售电价309.01元/千千瓦时,不含功率因素调整电费2017年电度电费38.81万元,单价298.03元/千千瓦时;2018年1-3月年农业排灌用电量130.27千千瓦时,售电收入4.10万元,平均销售电价314.93元/千千瓦时,不含功率因素调整电费2018年1-3月电度电费3.89万元,单价298.61元/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