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逐步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8-10-22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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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2018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作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如火如荼地开展,截至目前共有六百余人次按灵活就业方式申报了失业保险缴费,就业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常态化。
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按昆明市在岗职工年年平均工资60% (3818元)作为年缴费基数,缴费比率为1%申报,年缴费458.16元。预计今年参加灵活就业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人员为1500余人。
饮水思源,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逐步优化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政策,强化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积极创造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是公民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也是建设和谐小康社会的共享成果,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形式,解决了部分人员短期内就业难的基本生活问题。随着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平台及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会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