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1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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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文件精神及省、市财政部门要求,我局认真核实省、市下发名单中所涉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近三年增值税进项抵扣情况,最终确定我县的拟退税企业为10户,总计拟退税额19,633.9万元,经计算,确定我县的应退税规模为9,135.31万元。其中,拟退税额在5万以下的企业有7户,涉及税款11.86万元;规模以上拟退税企业3户,涉及税款9,123.45万元,分两轮进行调减。第一轮,调减拟退税额5,938.02万元;第二轮,因我县拟退税规模依然较大,由省税务局和省财政厅在综合考虑全省各地退税情况及省、市财政负担能力的情况下再次调减我县3户拟退税额较大企业的拟退税额,共调减拟退税额4,560.53万元。
寻甸县财政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目前已将税款退至云南辉丰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安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国能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安一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倘甸昆钢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利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寻甸民生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先锋化工有限公司、昆明华甸化工有限公司、云南常青树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经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