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林业局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所造成的危害,促进林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确保科学、安全、高效地处置森林火灾。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处置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二、对林业局全体职工的总体要求
(一)进入森林防火期,保持24小时开启手机,确保通讯畅通。
(二)进入森林防火期,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不得醉酒。
(三)接到通知后必须最短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四)国家法定节假日,非工作需要外出(本县域外)的职工,若返程时间超过两个小时,须事前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得到准许。
(五)全局车辆除特殊情况外,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私用。
(六)根据需要,服从森林防火值班安排,并切实履行值班职责。
三、火情报告及处置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组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负责人:马明泽(党组成员、防火办主任)
值班员:杨德智、江玉国
接到火情报告时其职责是:
第一,第一时间通知涉及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相关指挥部作出快速反应,并保持通讯联系。
第二,及时向常务副指挥长、林业局局长和防火办主任报告情况。
第三,布置其他专业扑火队作好5分钟出发准备,并落实各扑火队伍带队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
第四,全程详细记录好指挥部的各项工作及领导的指示。
第五,扑火任务完成后,督促各参战扑火队伍按时安全返回驻地。
第六,火灾扑灭第二天内写出火情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各级。
第七,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指挥协调组
组 长:马兴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倪万生、陈明科、张艳春、刘朝旺
接到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后其职责是:
第一,及时到达指挥部了解情况,并向县委、县政府和昆明市防火指挥部汇报情况。
第二,根据火场情况,调集县人武部多样化分队、县森林消防队、各乡镇季节性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
第三,与发生火灾地的乡(镇)(中心)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对接,组织扑救后勤供给工作。
第四,并根据火场情况和领导指示请求上级增援。
第五,负责指挥部的协调工作。
第六,指挥部由马兴祥同志接任后,赶赴火场,就地协调后勤补给。
第七,组织火场挂牌指挥扑救的相关事宜。
(三)指挥扑救组
组 长:马明泽(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杨德智、江玉国、刘青、杨罗祥及其本站人员、何宗辉及其本科人员、杨忠义及其本中心人员。
对接:乡(镇)、(中心)分管副镇长(副主任),农林水中心分管林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林业站站长。
当接到火情报告时其职责是:
第一,及时赶到现场,勘察火场情况,并将火场情况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
第二,制定扑救方案,布置兵力布局,指挥组织扑救力量及时、安全展开扑救工作,最短时间内完成扑救任务和火场余火清理任务。
第三,在指挥扑救过程中,确保各支扑火队车辆及人员安全;督促相关乡镇领导做好参与扑火工作的其他人员的安全工作。
第四,火灾扑灭后,及时组织清理余火,并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火场移交书》的要求,将守候火场的任务移交当地政府,签订火场移交责任书。
(三)扑救森林火灾工程机械应急抢险组
组 长:倪万生(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丁雄文及其本站人员、钱世勇及其本科室人员、王仁安及其本办公室人员
对接:乡镇相关领导及天保员、护林员。
接到指挥部通知时其职责是:
第一,及时赶赴火场,根据火灾发展态势,科学勘察线路,做好开挖防火隔离带的准备工作。并将火场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第二,提出机械调运路线,指明调运地点;当工程机械调运到现场后,组织好人员和机械,按照所勘察的线路,充分利用有利地形,进行开挖防火隔离带工程,确保最快时间完成任务,阻截火灾蔓延。
第三,在施工过程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人员和机械安全。
第四,完成施工任务后,组织机械和人员有序撤离。
第五,组织开展防火隔离带工程的测绘,评估和审计等结算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明科(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珍及其本财务科人员、任正升及其本办公室人员、杨自平及其本科人员。对接:相关乡镇相关领导。
其职责是:
第一,当接到指挥部通知,所有成员必须最快时间到达指挥部集中,由组长负责统一协调安排。
第二,负责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物资和食品供给,并按现场指挥部的时间要求,将防扑火物资送达扑救现场的指定地点。
第三,认真做好记录,记录要详细、清楚,并收集整理火场信息资料,做到上传下达。
第四,负责指挥部指定的各项调运物资的组织调运和签证。
第五,负责物资运送人员物资及车辆的安全。
第六,火灾扑灭后,负责收集扑火剩余物资,并及时入库。
(五)火案侦破组
组 长:刘朝旺(森林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光顺、马金祥、杨彪、马文章、王秋玥。
对接相关公安派出所。
接到火案信息时其职责是:
第一,及时赶赴火灾发生地点,调查起火原因,侦破火案。
第二,依法依规对相关嫌疑人进行查处,并把查处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上述分工和责任分别适用于林业局内部《寻甸县火情〈火灾〉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若与火场指挥部的布置和要求的相冲突和不一致的方面,以火场指挥部下达的命令为准。
全局职工务必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