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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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JKMXD2018120126 | 招标项目名称 | 寻甸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甸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17】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约80%,自筹资金约2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位于昆明市寻甸县。看守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监舍用房、民警办案用房、民警办公及生活用房、武警用房及附属用房等;拘留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拘室、教育用房、医疗用房、文体用房、劳动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生活保障用房、附属用房等。总投资约3742.67万元。 2.2 招标范围:以项目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3742.67万元 招标规模:3742.67万元 2.4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寻甸县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12月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做否决投标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3.4.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检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2、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年指2015年至2017年)。 3.4.3、信誉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2015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须附证明材料。业绩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放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3.4.5、经理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建设项目,须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改,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6云南省外企业须按《云建建〔2015〕342号》规定: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 3.4.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2-05 15:44 至 2018-12-1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2-27 09:0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寻甸县屏月北路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广场中心A座10楼招标联系人:胡工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海丽、热建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2661769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613259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寻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类别 |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操作 |
JKMXD2018120126_1 | 寻甸县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业务用房建设项 | 施工 | 2018-12-05 15:44 | 2018-12-12 23:59 | 2018-12-27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