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寻甸良红口腔诊所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1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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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寻甸县2016-2020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法规、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依法受理了梁红梅举办医疗机构的申请。经审核资料、查看现场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梁红梅,女,身份证号530**********5142。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寻甸良红口腔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寻甸县仁德街道办翠苑路5号
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拟设医疗机构床位:4张(牙椅)
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
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9年2月14日-2月23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受理部门:寻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871—62657991,传真:0871—6265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