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寻甸县供销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我社共有事业编制数14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干部11人,内设五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财会审计科)。没有单独设置信息公开科室,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组撰、送审和上报,其配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力促进了本社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情况。我社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下发的政务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执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运行情况。我社严格按照县政府办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社没有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主动、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了政务信息63条,内容包括: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企业改制的政策、措施;扶贫工作动态;项目申报、实施,“两社一会”建设情况等。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社不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的一条有效途径。县供销社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开供销社改革相关政策,公开申请流程,推动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社不涉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内容。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我社不涉及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年,我社没有出现需要回应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及时受理和处理。2018年,我社没有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社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积极推行信息公开。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十三、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业务科室的职责与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有效性;三是围绕重点工作,做好综合改革、项目实施、“两社一会”、三公经费和扶贫相关政策法规等公众重点关注的信息。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社无其他应报告事项。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