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清水海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板桥河流域)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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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JKMXD2019090066 | 招标项目名称 | 2019年清水海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板桥河流域) | ||
建设单位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清水海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板桥河流域)(项目名称)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19]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建设防护栏约12公里,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以项目施工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为主,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总投资:2100万元 招标规模:300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及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寻甸县清水海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板桥河流域 2.6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1月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计划工期约5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处理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6 其他: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且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本工程实施期间不得兼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3、拟任项目经理近年(2016年至今)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资质,近年(2016年至今)来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具体数量)个标段。 3.4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5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政规〔2019〕2号处理。 3.6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7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8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9其他:(1)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质量管理人员: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方有效】 (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16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7)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建筑业企业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建建函〔2019〕18号】执行,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登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9-24 16:04 至 2019-10-0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0-21 09:00。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清水海水源保护区管理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地址:寻甸县金所街道办事处清海社区海头村300号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清水佳湖雅居3号门24栋一单元0102号招标联系人:姚处长招标代理联系人:吴超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2661190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3661856或18287171529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类别 |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操作 |
JKMXD2019090066_1 | 2019年清水海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板桥河流域) | 施工 | 2019-09-24 16:04 | 2019-10-08 23:59 | 2019-10-21 09:00 |
标段编号 | 招标文件 | 商务标(工程量清单) | 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
KMXD2019090066_1 | (招标)清水海围栏招标文件.ZBJ | 2019年清水海水源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板桥河流域)(1).ZBS | 清水海围栏二期施工图纸(2)(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