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农村集体聚餐现状及对策建议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现象相当普遍,婚丧嫁娶或乔迁、祝寿、满月等都要举办规模大小不一的家庭宴席,农村集体聚餐呈不断增长趋势。按照相关规定,我县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制度管理,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承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在举办聚餐前10 个工作日内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申报备案,填写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监管人员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
我县地处云贵高原中部,面积3588平方千米,地形地貌十分复杂,山区半山区面积占87.5%,全县辖3个街道13个乡镇共175个行政村1820个村小组(包括居民小组),全县农业人口47.52万人(2017年末),农业人口占80%以上。全县村落分布广而散,农业人口占大多数,集体聚餐以聘请厨师在家自行办理为主,无固定场所,食品安全协管员无经费保障,种种现实导致现阶段推进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备案指导困难重重。2018年我县农村集体聚餐共备案98次,2019年备案21次。
目前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场地简陋,我县农村基本无固定聚餐场所,往往都选择在举办者家中进行,加工和就餐场所一般用油布做顶棚或直接采取露天的方式,无防尘、防蝇、防鼠设施;无冷藏、消毒设备。部分加工场所紧邻家禽畜舍,就餐环境极易污染。二是食品原料采购来源复杂。农村聚餐受经济原因和卫生意识限制,举办人采购的食品原料多来自乡镇集贸市场,购买过程中没有做到索要证票,缺乏对假劣产品的防范辨别意识,采购来源较为混乱,无法查验索证索票。三是人员健康无法保证。厨师、帮工多为同村村民、亲朋好友,加工人员流动性大、不固定,一般都没有进行健康体检,安全卫生意识淡薄。
针对以上风险,建议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监管:
一是建立统一固定聚餐场所,食品加工规范化。建立集体聚餐固定场所,食品加工区的建设改造由监管人员进行指导,保证食品加工功能间分区,降低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风险。食堂提供统一的厨具、餐具及用餐座椅、冰箱、消毒柜等设施设备,日常村里的红白喜事均鼓励农户统一到客堂举办,这不仅能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是完善村级食品安全协管机制,及时指导上报聚餐情况。目前我县设立了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但是协管员经费无保障,协管员积极性不高,并未发挥相应作用。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将村级协管员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充分调动协管员积极性,负责收集和上报本村集体聚餐信息,实施相应类别聚餐的现场指导,督促举办者、承办者履行登记备案的义务;县乡两级监管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实施相应类别的现场指导,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基层监管人员及协管人员的培训力度。监管人员自身需对食品安全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有明确的认知,我县目前协管员基本由村干部兼任,食品安全科普特别是法律规范缺乏,加大协管员培训势在必行。同时,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广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强广大农户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接受监督管理,确保宴席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另外,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婚、寿、乔迁等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