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文化馆简介
寻甸县文化馆简介
一、机构沿革
寻甸县文化馆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国家三级文化馆,位于寻甸县文化中心(市民休闲广场),邮编:655200,电话及传真0871-62667712,电子邮箱:xdwhg2012@163.com。
1953年,建立文化站,内设图书室,开展幻灯宣传、报刊阅览业务;1956年,文化站扩建为文化馆,开展图书外借、报刊阅览业务和组织群众业余文化活动;1979年,扩建县文化馆,馆址在原大操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开展美术、摄影、书法、群众文艺辅导业务;1987年10月,成立县文化局,文化馆为其下属事业单位;1988年,图书馆成立,文化馆负责美术、摄影、书法、群众文艺辅导业务;1996年,新建文化馆综合楼,馆舍建筑面积1778平方米,文化馆办公和开展群文辅导活动条件大为改善;2006年4月,寻甸县文工队并入寻甸县文化馆,开展美术、摄影、书法、群众文艺辅导等业务;2012年7月1日,寻甸县文化馆实现免费对外开放;2015年12月,寻甸县文化馆搬迁至寻甸县文化中心(市民休闲广场),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使用权室内面积 302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3000平方米。
二、免费开放情况
(一)免费开放时间
寻甸县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间是周一至周日全天开放,室内开放时间为上午8:30—晚上22:30.其中: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1:30、下午2:00—5:30;晚上19:00—22:30。活动场地常年开放,指导性培训时间为:群众健身操、群众性传统戏曲教唱活动,每周星期六晚上19:30—21:30;群众性周末舞会,群众性打歌活动,每周星期日晚上19:30—21:30; 其余时间为群众自由活动。
(二)免费开放的主要项目
文化馆免费开放设置的厅室有:老年活动室、特殊人群活动室、少儿活动室、服装室、书法美术展厅、书法美术长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摄影长廊、舞蹈(综合)排练厅、摄影暗室、录音棚、音乐曲艺学习室、戏剧培训室、多功能演艺厅。
服务内容包括: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三、机构设置
馆内设馆长1名(曾俊辑),支部书记1名(唐见清),副馆长3名(潘道伟、范一兰、马海静)。按照专业技术特点,下设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室、美术书法摄影室、辅导培训创作室四个科室。
四、主要职能
寻甸县文化馆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事业机构,是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繁荣我县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馆的主要职能是:
1.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2.普及科学文化艺术知识;
3.指导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
4.开展社会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