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六部分。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d.km.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寻甸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266259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能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把握总体原则与要求,对本部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认真疏理总结。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寻甸县民政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是规范服务行为。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促进民政局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情况,在民政局办公室二楼楼梯口和民政局大门右边设置了二个政府信息公开栏,及时将民政工作情况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同时,设置了民政局领导每周值班值日带班领导一览表;在民政局各科室办公室上墙公开了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和职责、办事程序、民政收费项目和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等。我局始终把 “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突出重点,公开了办事制度,实行去向公示制,极大地方便了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三是规范制度建设。重新制定和完善了《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重点强调了干部职工在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办事等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局制定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办公室的年终考核挂钩,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改善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制作了工作人员上岗牌,挂牌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群众热点和社会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和公示。为认真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精准核查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兜底精准扶贫工作,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县委、县政府高位统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清理整治暨精准认定、精准施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之间紧密合作,最大限度地提供支持、协助和配合。乡镇(街道)加强领导,切实履行了低保管理的属地主体责任。县民政局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专业指导作用,及时深入乡镇(街道)村组进行入户抽查,指导乡镇民政办规范开展工作,配合村(社区)开展群众工作,耐心解释政策,积极回应老百姓的诉求,保证清理工作有序推进。本次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动真格、出实招、力度大、社会反响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低保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低保对象进一步精准,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管理进一步规范,在县乡村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低保清理期间,全县社会大局保持稳定。通过清理整治,截止12月份,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002户8106人, 城市低保对象1210 户 2462人,发放保障金9470.9273万元。低保清理整治工作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五是加强民政对外宣传力度。民政局分别在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云南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网、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多个网站设立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将民政的工作情况对外发布,使民众知晓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民政工作动态。在公开信息的同时,做好网上信访回复工作,接受群众监督。随着民政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民政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民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阳光下运行,打造了真正的阳光政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减少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整体上效果不太理想,存在公开不经常、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地处县城边缘,除部分办事群众知晓民政事情外,外来人员不多,导致公开宣传面不大,且知晓网络宣传的群体较少,致使宣传面不广。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有关条例、规定和文件精神,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是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四是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进一步细化后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隐私外,全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