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级要求编制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265667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3月21日,寻甸县城市管理局挂牌成立,自成立后严格按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为提升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坚持制度约束。2019年,城市管理局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县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城市管理局工作信息进行清理。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公开信息动态。以更加契合群众的渠道、形式,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任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性、透明性政府迈出坚实一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相对被动,作为新组建成立的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够,应公示公开范围界定不清,未严格按照公示公开目录清单公开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寻甸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