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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002-702912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15 10:25
名 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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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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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单位,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214

此件公开发布

疫情防控期间“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强化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力量,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实现“防输入、防蔓延、防输出”目标。合理划分网格,形成村(居)民小组—网格管理小组—户主为线条,网格内村(居)民积极参与,以村(社区)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明确网格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管理职责,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将主动追踪、人员管理、环境治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入网入格入家庭,做到不漏一户一人。

责任领导:郭沁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各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强化分类管理。对来自重点疫区周边有疫情发生县市的人员,自到寻甸之日起实施隔离观察14天上述人员外,对来自其他省市县人员,自到寻甸之日起居家隔离14天。对已过居家隔离时间或集中隔离观察且2次核酸检测阴性人员,实施定期随访管理。建立双向责任制,严格按规定时间规范转接,办理交接手续,做好解除隔离人员追踪管理和定期随访工作。

责任领导:郭沁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强化排查检查。全面深入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各查缉卡点塘子街道小瓦匠封控点人员核查,做好人员情况登记根据疫情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深入开展网格化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到户到人,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和社区排查,强化包保责任,对居民小区出租屋入户见人,确保排查记录到位,精准建档、动态管理。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归口管理的原则,加强企业排查,落实返岗报告、体温监测、员工分餐和有效消毒等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学校排查,开学前完成各级各类学校学生、教职工摸底调查和相关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王嘉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强化场所管控。加强车站、广场、公园、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传播风险。严格商场、酒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禁举行促销、集会等活动,暂停赶集日婚宴、生日宴、酒席等各类宴席活动,丧宴从简,最大程度减少人员集聚。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做好垃圾清运,落实消毒消杀措施深入推进“一标三实”、“社区警务系统”和“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落实“昆明市入城信息申报”,做实做细人员管控。

责任领导:王嘉懿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强化疫情处置。强化工作协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疫源地消毒处置,指导基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形成决策、实施工作闭环,确保密切接触者全部隔离医学观察到位、一般接触者居家观察到位、病例居住小区、村组消毒到位。积极对接省市专家,全力做好救治监测工作。

责任领导:郭沁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强化物资保障。积极向省、市争取调拨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加紧采购紧缺、重点物资。强化各类物资管理使用,执行零库存要求,全力以赴保障防控一线需求。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各环节,有力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及各卡点防控、后勤物资。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责任领导:李东华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

(七)全面查缺补漏。对标“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各级历次检查、考核、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梳理排查,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问题全部“清零”,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责任领导:李东华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局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八)抓好劳务输出。抢抓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契机,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村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外出务工。强化宣传发动,开展岗位技能、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利用东西部扶贫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输出、输入对接。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结合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分配开发公益岗位,妥善安置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

责任领导:朱选高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县扶贫办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九)抓好春耕备耕和防止产品积压。组织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春耕生产不受影响。强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防止农产品积压。及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保持利率、期限不变,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

责任领导:杨正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金融办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组织推动扶贫项目尽早开工复工;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小微扶贫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领导:李东华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一)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利用群众在家的有利时机,全面组织清理整治房前屋后、村内道路环境卫生。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乡镇(街道)所在地和中心村生活污水问题。支持农村群众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对农村人居环境公共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

责任领导:杨正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强化政策服务。围绕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结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从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加大企业融资支持、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减免企业相关税费、支持企业创新升级、保持企业职工稳定、保障企业用工需求、鼓励企业互助协作等方面,分制定支持经济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补齐经济发展进度。

责任领导:马加斌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寻甸分行

(十三)加快项目建设。强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服务,积极谋划挖掘项目,充实项目库,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综合交通、水利、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等领域项目尽快复工建设,确保在建项目不塌进度、新开工项目如期开工。强化项目建设用地、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向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及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提升项目建设审批服务质量,开通“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报件审批。落实县级领导联系挂钩重点项目制度,加强项目监测,重点跟进一季度复工开工项目,切实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马加斌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四)稳定农业生产。做好防抗旱工作,加快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稳定烤烟和粮食种植面积大力恢复生猪产能,有力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持续推进功山羊、马铃薯等优势产业发展,打好“绿色食品牌”。加快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确保顺利通过验收。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

责任领导:杨正龙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统计局、县供销社、县烤烟办、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强化企业服务,加快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资金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加快工矿企业复工复产,鼓励为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企业复工复业,逐步恢复交通运输,有力推进在建重点项目复工。文化、体育、培训、娱乐、旅游、休闲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企业(场所)从严控制复工,具体开业复工时间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执行。

责任领导:各位副县长

责任单位: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六)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推进省级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依托4家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扶持歌舞娱乐、婚纱摄影、广告会展、文化传媒、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发展。加快凤龙湾特色小镇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一镇带三村”发展,确保顺利通过特色小镇年度考核。积极推进柯渡红色旅游小镇、鲁口哨红色遗址项目开发建设。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强化商贸企业服务指导,做好升规培育工作。

责任领导:郭沁、马加斌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涉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七)加大保就业力度。全面摸清全县农村劳动力底数,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情况。支持各类企业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采取“先线上、后线下”“先理论、后实作”等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岗前、在岗培训。加快推广“昆明智慧就业”平台,全面做好岗位信息收集发布,将“线下服务”转向“线上服务”。组织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做好政策、信息宣传,指导务工人员通过网上登记招聘实现就业。落实好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责任领导:朱选高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寻甸分局,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八)加强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交易、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责任领导:朱选高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马郡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东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工作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贯彻落实措施,于2020年222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经责任领导审定后下发执行。

(二十)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切实增强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全力以赴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头攻坚,以上率下落实好委、政府部署要求,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十一)着力优化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帮助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企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创新服务方式,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审批事项网上高效办、民生事项具体灵活办、重大事项领导挂牌办等有效方法,形成更多有利于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便民利企举措,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