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条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稳定经济增长,寻甸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条措施的通知》(寻政发〔2020〕4号),简称《12条措施》。根据《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甸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12条措施》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鼓励广大企业积极发挥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呈现困难的企业渡过难关,引导全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定经济增长。县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支持企业稳发展渡难关的政策措施制定工作。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企业调查,针对当前企业存在的流动资金困难、人员返工难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负担重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形成《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2条措施》。
二、目标任务
强化疫情防控,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 主要内容
《12条措施》立足帮助企业解决当下最为迫切的问题,提出12个部分共43条具体措施。
(一)加大金融扶持力度。主要包括:企业贷款还款事项、加强信贷支持、扩宽投融资渠道等3条措施。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主要包括:发挥“财园助企贷”融资效能;减税、退税、免税政策;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扣减税收优惠和一定的资金奖励;允许缓缴住房公积金;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等7条措施。
(三)加大稳岗扶持力度。主要包括:稳岗返还失业保险金;延期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疫情防控培训等3项措施。
(四)着力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主要包括:扶持相关企业扩大产能或转型生产疫情防控物资,补助防控疫情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新上技术改造项目;先扩后建补办审批手续;贷款贴息等3项措施。
(五)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包括:扩大社会投资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对旅游服务业的支持等4项措施。
(六)着力优化企业服务。主要包括:帮助企业完善合同履行手续;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清理拖欠工作;整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服务,建立重点工程绿色通道;全面提速供电、供气审批时限等3项措施。
(七)着力降低企业成本。主要包括:降低租金成本;降低用水成本;降低用电成本;降低用气成本等4项措施。
(八)保障企业职工福利。主要包括:复工复产企业的职工免除2月份公租房租金,3月份公租房租金减半;民营企业职工子女享受部分住宿、水电、保教等项目费用减免等4项措施。
(九)保障企业原料供应。主要包括:鼓励本县企业就近采购,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和有力保障等措施
(十)保障企业用地需求。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制度等3项措施。
(十一)积极扩大项目投资。有效投资接续和扶持;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加快储备项目的开工,落实在线审批,免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健全项目服务推进机制等3项措施
(十二)帮助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协调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加强排查和监测等2条措施。
四、涉及范围
县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五、执行标准
(一)适用本措施的企业法人类型:生产型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受疫情影响有困难的企业、扩大产能或转型生产医用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中小微企业、正在实施市政府重点工业、商贸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新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新纳入规上旅游服务业企业的租赁和商务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科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按本措施执行的特殊项目类型:财园助企贷、生产经营扶持资金、培训补贴、扩大产能或转型补助、贷款贴息、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承租特色产业园区和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减免房租、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和先租后让制度等,期满按原政策条款执行。
(三)按本措施执行应满足的其他情形:1.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市颁布新政策,按新规定执行;2.原寻甸县内同类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3.原寻甸县内政策条款与此不符的,按本政策执行。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须在寻甸县注册、办理各类登记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4.获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需承诺五年内不得将工商注册、纳税、统计等关系迁出寻甸县,否则将收回其获得的扶持资金,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不再享有寻甸县任何扶持政策。5.对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疫情防控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或被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12条措施》主体范围应为符合相应条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二)《12条措施》执行期限为2020年2月1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县级各相关部门将根据《12条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企业可根据实施细则进行申报。
七、关键词诠释
扶持:三个扶持,从金融、财税、稳岗三个方面13项具体措施扶持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
保障:三项保障,从保障企业人员结构稳定,用地和原料供三个方面8项具体措施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着力:四个着力,从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转型、扩能、技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四个方面14项具体措施着力提升优化企业发展布局。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全面覆盖不同市场主体。一是兼顾到一二三产业,惠及农业、工业、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二是兼顾到大中小企业,既有针对中小企业的帮扶政策,也有对重点龙头企业的保障政策。旨在切实帮扶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经济增长。
(二)着力解决企业当前难点痛点。《12条措施》聚焦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最突出的企业复工缺人、资金压力大、税费负担重等痛点、难点问题,最大程度地挖掘政策资源,从12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对企业关切和诉求作出有针对性的回应,全力以赴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
(三)政策支持强度大、含金量高。本着“让政策有含金量、让企业有获得感”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措施,多层面撬动社会投入,给予企业支持。从扶持、保障、着力提升三个层面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转型升级优化提升。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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