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就业扶贫政策一
一、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申报条件:寻甸县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以上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上限标准给予补助, 低于上限标准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助。对深度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省外务工的可按其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全额报销,不受500元/人的上限控制。仅限汽车票、火车票、动车票、高铁票,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助,不得重复申请。
(三)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与企业签订的3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③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④实名车票;
⑤《寻甸县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⑥本人寻甸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⑦建档立卡人员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里截图。
二、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申报条件:寻甸籍、法定劳动年龄以内(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按照市外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与企业签订的3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等证明材料;
③三个月工资发放证明;
④《沪滇劳务协作寻甸县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一次性生活补贴申报审批表》;
⑤本人寻甸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⑥建档立卡人员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里截图。
三、就业服务
寻甸籍农村劳动力免费享受职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
县劳动就业服务局:62652866
仁德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667818
功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84078
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8213153426
七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81016
塘子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81113
金所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5752030949
羊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41314
先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691786
甸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62209
六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662691
柯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78161
鸡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3354903559
倘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66296
凤合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22268
联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5096628486
金源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27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