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一部手机 游云南”县(市)区考核奖励经费使用的方案》的通知
各景区、景点:
为确保 “一部手机游云南”县(市)区考核奖励资金使用,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县(市)区考核奖励经费使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31日
(删减后公开)
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一部手机游云南”县(市)区考核奖励经费使用的方案
按照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一部手机游云南”县(市)区考核奖励经费的通知,为确保经费集中使用到“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管理
本考核奖励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昆政办〔2014〕84号)执行,资金拨付按《寻甸县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奖补和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经费支出,工作经费不得高于补助资金的10%。
二、奖补原则
本考核奖励经费将重点用于鼓励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的景区景点和单位,围绕奖补范围开展工作的景区景点和单位,可提出奖补申请,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按照“多做多奖补、少做适当补、不做不奖补”的原则,对景区景点和有关单位进行适当资金奖补。
三、奖补范围
因市级考核奖励经费有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级下达的《寻甸县“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表》,资金申报奖励范围如下:
(一)一部手机游云南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重点用于邀请第三方开展品质指数评价工作。
(二)新建专用于“一部手机游云南”的观景摄像机,优选标志性景点的视频流并成功推送给“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3A级景区的直播流不低于5路,并根据景区及地方特点每年定期举办5次以上事件直播(有详细直播计划和预案)。
(三)配合“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建设景区导览系统。申请奖补资金的景区要按照“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任务和技术标准,完成地理信息采集工作、制作景区名片数据、景区语音讲解数据、采集文物图像数据以及景区景观全景图片,3A级景区须全部完成景区手绘地图(完成标志性的景点的AI识物工作),并上传相关数据给平台并通过平台审核。引导非A级景区上线“游云南”平台。
(四)采用物联网技术对游客集中区域的厕所进行智慧化改造,或新建智慧厕所。申请奖补资金的景区要求能够实时提交厕所使用人数及坑位使用状态给“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3A级及以上景区除内部使用外,须完成智慧厕所改造80%。
(五)采用物联网技术对景区停车场进行智慧化改造。申请奖补资金的景区要求能够进行车牌识别、能够实时提交车辆出入数据及车位使用状态给“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能够支持无感支付。
(六)景区内销售纪念品、商品、特产的涉旅商户要完成相关部门和行业对商品准入准则的审核(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以及诚信码铺设工作),并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名品、名店上线“游云南”平台,游客可通过APP购买下单支付,也可线下购买线上支付。景区应做好商品配送、售后服务。
(七)新建或改造闸机与电子票务系统。景区电子票务系统必须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电子票销售渠道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引导景区成功实现人脸识别、身份证以及扫码等多种入园方式。
(八)开展智慧景区建设。完善景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景区自有系统数据中心,实现景区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建设景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景区网站、景区广播、资源监控、运营管理、游客服务、办公管理、设施管理、市场营销、指挥调度等基本功能。景区系统应能够与“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的对接,能够推送“一部手机游云南”需要的服务、数据及相关管理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奖补申报。景区景点和有关单位填报《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补助经费申请表》,附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建设合同、发票等材料。
(二)现场验收。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申报奖补的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三)资金兑付。对符合奖补条件,且通过现场检查验收的项目。按照奖补标准,给予景区景点和相关单位资金奖励。
(四)其他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奖补项目和奖补金额可能发生变动,金额大于1万元的,报局党组会研究,小于1万元的由负责科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