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20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地质灾害应急要求,有效防范处置我镇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指挥部
成立先锋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王荣春(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锋(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正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马德选(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清怀(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山勤(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舜文(党委委员、副镇长)
章万莹(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保家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刘绍洪(副镇长)
李保学(武装部长)
成 员:周宪尧(党政办主任)
马加周(自然资源所所长)
李自文(安监站站长)
马如功(民政助理)
保佑华(扶贫助理)
马太良(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马清稳(财政所所长)
李贵华(林业科科长)
许天洪(水务科科长)
李泽银(农业科科长)
祝朝毕(社保中心主任)
马加益(中心学校校长)
马远平(卫生院院长)
桂瑞良(供电所长)
马敏虎(路政管理所所长)
各村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所,由马加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组
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长李保学任组长,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组成,主要负责灾害处置、堵截洪水等应急工作,并以最快速度救援受灾群众。
2.医疗救护组:由副镇长刘绍洪任组长,马远平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卫生院人员和村卫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因灾受伤群众的医疗救治及抢救工作,并对灾区进行防疫消毒,避免传染病的发生。
3.社会治安维护组:由副镇长、派出所所长马清怀任组长,成员由派出所干警和综治办、司法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管理,避免因灾发生社会治安问题。
4.事故调查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马舜文任组长,成员由自然资源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5.信息材料组:由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保家伟任组长,周宪尧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上情下达及灾情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6.交通、通讯保障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山勤任组长,许天洪任副组长,成员由路政、电信、水务、电力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对因灾被毁道路、通讯线路、供电线路、供水设施进行抢修,确保交通、通讯畅通。
7.资金保障组:由王荣春任组长,马清稳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抗灾所需资金的组织和调拨工作,确保抗灾经费足额投入。
8.后勤保障组: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徐正英任组长,周宪尧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救灾人员、新闻单位、上级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9.善后工作组: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章万莹任组长,马如功任副组长,成员由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接待伤亡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二、灾害预防
(一)各村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居安思危,切实做好人员、物资准备及各类预案编制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二)自然资源所、各村要对灾害隐患点要明确具体责任人进行有效监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受灾点,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各村各部门要围绕防灾减灾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灾、识灾、避灾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形成群防群测网络。
(四)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防灾减灾设防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掌握基数,对人口集中地段进行实地查看,准确掌握人员状况及结构,对每一个自然村的主要通道及可用于防灾减灾的机械、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要清理和掌握,对防灾设防物资进行充分准备。
(五)各村要以科学的态度,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专业应急预案。
(六)各村要成立民兵应急分队,并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
三、预案启动
灾情发生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将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遇较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涉及各项防灾减灾专业预案同时启动,全力投入抗灾工作之中。
四、灾情处置
灾情发生后,各村各部门要全力抢救人员和财产,把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迅速投入事故处理和灾后重建工作之中。
(一)积极采取生产自救,恢复生命线工程,为群众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及物资,组织受灾群众重建家园。
(二)动员其他社会力量,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群众重建家园渡过难关。
(三)凡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相关规定予以兑现执行。
(四)深入调查分析,准确掌握事故原因,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做好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害情况,争取上级的关心支持。
(六)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借故逃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的进行依法查处,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