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五项举措”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债务风险防范已成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寻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努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成立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财政金融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全面加强对债务工作的领导。成立寻甸县债务管理委员会,明确了人员组成、职能职责,全面加强对债务工作的管理。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寻甸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按照“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从举债、偿还、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制发寻甸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县级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方案》等3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规范预算管理。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同时,对未纳入系统内的债务,特别是脱贫期间产生的债务,克服收支矛盾突出等实际,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债务化解,2018年预算安排偿债资金本息1.1亿元,2019年安排1.77亿元,未发生逾期等情况。
四是防范隐性债务风险。按时按质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月报、季报及年报数据更新工作,及时制定当年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强化对隐性债务的统计监测,实现全方位监管和定期报告隐性债务情况,动态监测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存量化解进展及新增隐性债务情况,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五是优化债务结构。及时足额将政府债券应付利息和费用拨付市级指定账户,未发生逾期情况。积极争取债券置换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在债券置换资金的使用上,考虑财力困难,债务单位和债权人进行友好协商,在一次性解决历史债务的前提下,债权人给予一定比例让步。节约下来的财政资金,经政府审批,用于化解其他存量政府债务,扩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