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仁德街道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30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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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园区金所片区新型建材家具组团项目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征收仁德街道部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仁德街道北观社区大村子村、石门坎村集体土地,用地东侧为嵩待高速,南侧为特色产业园区5号路,西侧为1号路,北侧为7号路,征收土地面积约120亩(准确面积及四至界限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参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倘寻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寻甸境内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寻政发〔2016〕21号)执行。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其他地面附着物及设施,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测算,确定补偿金额。
三、相关要求
从通告之日起,涉及征收土地应保持土地、建筑物现状,出现抢种、抢建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通告未尽事宜,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四、通告时间
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5日。
特此通告。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