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通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四区一城”以及“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就感,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综合整治、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原则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认定标准。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 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改造范围。2020年在仁德街道辖区内改造县民族中学等33个住宅小区。
三、改造内容。小区内住宅建筑屋顶防水、公共楼道修整、外墙面洗刷、立面整治、清除违章搭建等;小区内道路、绿化、照明、供排水、供电、供气、环卫设施、安防系统等。
四、实施单位
建设单位: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五、相关要求
1.自即日起对上述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各小区住户应积极配合,自行清理公共楼道、防盗笼内杂物,自行拆除影响安全、占用公共空间、公共场地搭建的建(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2.施工期间给住户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之处给予理解配合,禁止辱骂、殴打工作人员。辱骂、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施工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