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x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011-337455 主题分类: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5-10 14:51
名 称: 关于在县城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在县城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5-10 14:51
字号:[ ]

按照县委、县政府打造“四区一城”以及“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就感促进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综合整治、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原则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老旧小区认定标准。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 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

二、改造范围2020年在仁德街道辖区内改造县民族中学等33个住宅小区。

三、改造内容小区内住宅建筑屋顶防水、公共楼道外墙面洗刷立面整治清除违章搭建等;小区道路绿化、照明供排水、供电、供气环卫设施系统等。

实施单位

建设单位:寻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云南建投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五、相关要求

1.自即日起上述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各小区住户应积极配合,自行清理公共楼道、防盗笼内杂物,自行拆除影响安全、占用公共空间、公共场地搭建的建(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将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2.施工期间给住户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之处给予理解配合,禁止辱骂、殴打工作人员。辱骂、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施工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