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有关事项
一、 工作目标
以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在保留现有窗口登记的同时,在原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基础上增加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法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模式,真正意义上实现全类型、全流程、无纸化、零见面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
二、 适用范围
昆明市适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的企业类型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名称自主申报、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
非企业法人的其他法人(如: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以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实行。
三、 方式方法
(一)多种登记方式并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覆盖能更为有效的实现企业登记便利化、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登记机关行政效能,大力引导和推广全程电子化全办理模式。同时坚持需求导向,尊重企业选择,继续提供窗口登记、网上预审登记等服务方式。申请人获得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时,也可申请领取纸质营业执照。
(二)签名方法。法人股东的身份核验通过借助电子营业执照实现;自然人股东仍延用银行U盾(银行办理)实现。企业申请登记时,自然人股东是自然人的,使用U盾来实现电子签名,如果公司股东是法人股的,法人股东身份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来实现认证和电子签名。
申请人应保证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数据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申请行为和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