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经县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取消我县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火把节期间严禁开展游演、篝火晚会、斗牛、摔跤、山歌比赛、商展等系列活动。
二、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传统火把节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民间传统火把节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变相敛财等违法活动。
三、火把节期间县外返寻人员,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主动向村(社区)报告,查验“云南健康码”,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的返寻人员,必须视情况进行观察、检测和隔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取消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的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传统火把节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五、宣传部门要加大取消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工作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取消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希望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关于取消2020年火把节系列活动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六、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传统火把节活动、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擅自组织和举办民间传统火把节活动给我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带来风险和危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