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30号提案的答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130号提案的答复
肖正坤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帮助解决寻甸县木戛利中型水库机构编制及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的提案,交由寻甸县人民政府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寻甸县目前已成立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该机构编制方案中明确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拟定全县水利工程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承担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规划与计划;组织涉水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报。负责掌握中型、小<一>、<二>型水库、小坝塘的蓄水情况;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维修及工程技术的文、图、表管理”等职能职责。鉴于寻甸县已成立专门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综合考虑之前县凤龙湾水管所和县清水海水管所的运行和发展情况,不建议新增设木戛利中型水库管理相关事业单位。
同时,按照机构设置“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的要求,要将木戛利水库管理机构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设立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需县水务局按程序撤销其所属一个或多个事业单位。因此,不建议新增设木戛利中型水库管理相关事业单位。
寻甸县虽已脱贫摘帽,但县级财政困难的现状仍未改变,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基本依靠上级财力,2019年全年超过五分之四的支出项目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解决,无力承担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寻甸县正多方协调,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将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纳入省市预算盘子。
二、下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寻甸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将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纳入省市预算盘子,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不断完善全县水利设施维护管养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平稳运行。
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寻甸县水利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也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监督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为寻甸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敬请指正。
联系人:梁劲刚
电 话:0871—6266230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