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 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5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2019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只预算了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都为0万元;二是由于寻甸县2018年年底成功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巩固创建成果,配合昆明市做好2019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寻甸县作为主要的示范点打造县区,迎接省市互观互检接待开支增加,后续还要对各个乡镇的示范点进行再升级、再打造。另外,还要迎接省、市各级部门对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所以各种上下级公务对接较多,公务接待费就增多;三是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40周年县庆相关工作;四是为切实打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新局面,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全年的工作任务较2018年有增无减;五是我局在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时统一由县上调配了一辆越野车用作应急保障用车,由于该车使用年限、使用频率都较高,车况较差,随着时间的推移维修费、保养费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万元,增长47.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5万元,增长6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6万元,增长33.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2019年初预算三公经费只预算了公务用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都为0万元;二是由于寻甸县2018年年底成功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巩固创建成果,配合昆明市做好2019年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寻甸县作为主要的示范点打造县区,迎接省市互观互检接待开支增加,后续还要对各个乡镇的示范点进行再升级、再打造。另外,还要迎接省、市各级部门对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所以各种上下级公务对接较多,公务接待费就增多;三是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40周年县庆相关工作;四是为切实打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新局面,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全年的工作任务较2018年有增无减;五是我局在2017年公务用车改革时统一由县上调配了一辆越野车用作应急保障用车,由于该车使用年限、使用频率都较高,车况较差,随着时间的推移维修费、保养费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占46.02%;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占53.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示范县创建、民族宗教相关工作的检查、调研、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示范县(市)创建、宗教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2019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 计 | 2.76 | 4.06 | 1.3 | 增47.1%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2、公务接待费 | 1.64 | 2.19 | 0.55 | 增33.54% |
3、公务用车费 | 1.12 | 1.87 | 0.75 | 增66.96%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2 | 1.87 | 0.75 | 增66.96% |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