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米潇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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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根据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米潇颖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寻干〔2020〕62号),经2020年9月9日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一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米潇颖 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王 菲 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2020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