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政治协商第九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治协商第九届四次会议
第73号提案的答复
蔡贵蓉委员:
您提出的第73号《关于加强社会保险领取待遇人员稽核工作力度,织密织牢社保基金安全网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基金管理风险漏洞,做好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和死亡、服刑后其家属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间题的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寻甸县人社局采取了有效的追缴措施,并与公安、卫健、司法、民政等单位积极联动,达成共识,多途径防控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冒领行为。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使防控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寻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妥国辉担任,成员为下属经办机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综合科,由宁功丽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防控日常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完成社保基金冒领追回工作。
二、充分利用共享机制,堵塞冒领源头
(一)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综合科于每月10日前将公安、卫健、司法、民政等单位掌握新增的死亡、服刑人员数据整合后下发各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核实后从次月停发相关人员社保待遇。
(二)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审批的企业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退休(包括提前退休)人员名册盖章确认后分别报送各经办机构,由社保局对照名册核发参保人退休待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和就业局核停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并按相关政策做好参保人的社保费清退工作。
(三)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于每月10日前将各村委(社区)上报的新增死亡名册报送至各经办机构,各经办机构核实后从下月停发相关人员社保待遇。
(四)各经办机构基金稽核人员每月接收相关数据后,及时核实参保人领待情况,督促本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停发相关社保待遇。
三、通力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基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会,总结各阶段工作成效,统筹布置各项追缴工作,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追缴不力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县人社局根据需要适时下发整改通知,各部门及时有效地开展整改工作,在整改时效内按质按量整改到位并上报整改报告。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通力协作,及时沟通,及时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研讨有效的工作措施,保障追缴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以上回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联系人:朱雨露、毕正贵;联系电话:62652339、62652703。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