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关于寻甸县2020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寻甸县2020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羊街村民委员会水井村民小组、第三村民小组、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第七村民小组,甸心村民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第九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14.2163公顷。
用途:工业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由寻甸特色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寻甸县2020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附件:寻甸县2020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