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2020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0-10-1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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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2020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2020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提示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限
2020年9月-12月,每月1-15日;12月1日-10日。最终缴费时间以地税部门要求为准。
二、参保缴费标准
最低缴费(40%)档次:按全省2018年全口径城镇企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179元)核定。其余缴费(50%至300%)档次:按全省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5720元)核定。
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三、缓缴相关政策
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延缓至2021年12月10日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按2021年全省执行缴费标准自主选择;未在规定时限
内补缴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逾期不再进行办理。
寻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