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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012-344633 主题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8 18:54
名 称: 金沙江流域普渡河一级支流木板河上游先锋镇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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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流域普渡河一级支流木板河上游先锋镇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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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江流域普渡河一级支流木板河上游先锋镇段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寻发改投资〔2020〕1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招标内容:完成金沙江流域普渡河一级支流木板河上游先锋镇段水环境治理工程所包含的建设内容等相关的附属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沟渠完善工程、污水收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工程建设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 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各项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若图纸不全的地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 3 总投资:800万元

招标规模:7498469.69元

2. 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5 项目实施地点:寻甸县先锋镇

2. 6 计划开工时间:2020-11-25

计划竣工时间:2021-02-25

2. 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8 其他:2.8.1工期:90日历天;

2. 8.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设备质量要求:拟投产品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各项性能要求;

2. 8.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 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 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 4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5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 6 其他:3.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6.2、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 6.3、项目经理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二级);(2)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4)项目经理所有证件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职称证除外),且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拟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3. 6.4、业绩要求:(1)公司业绩:投标单位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或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2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在700万元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或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能体现项目经理的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或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 6.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下同),2017年后新成立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至今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 6.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将按(昆政规【2019】2号)文件规定执行。

3. 6.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 6.8、省外企业要求:云南省省外施工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 号】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0-27 17:30 至 2020-11-0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 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1-18 09:00。

5. 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3 其他(开标规定等):5.3.1根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投标人可自愿选择不到开标现场或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若不到现场解密开标的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其 “附件:1、昆明市网上开标投标企业操作流程”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确认等操作;针对远程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须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5. 3.2若到现场开标的,需带上CA锁用于投标文件解密,地点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甸县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附二楼政务服务中心),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寻甸县先锋镇七甲街1号

招标联系人:许工、梅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2691001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海丽、热建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5613259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寻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265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