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调整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11-06 10:11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云环通〔2020〕12号)文件要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寻政发〔2018〕30号)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需再次做出调整。
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拟定了调整的《寻甸县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并结合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做了第一轮修改,按照划定程序,现向社会通告广泛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通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871—62662259,欢迎社会各界参与。
特此通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