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功山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第88号《关于加大“功山羊”检疫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支持的建议》已经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功山镇气候适宜,草地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功山羊产业的基础,建设“功山羊”检疫交易市场项目可行,建议“功山羊”检疫交易市场按《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六章 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及按环保、土地、林业、水利部门的建设要求落实。
(一)距离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市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
(四)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五)有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
(七)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交易市场相关要求逐项落实,符合建设要求。
对于你们的建议、意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请你们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县农业农村局工作。
以上回复,不妥之处请予批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瑞德 13987106793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