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号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0-12-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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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对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11号的回复
河口代表团:
你们提出11号的《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建议》,已交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寻甸县劝导站基本情况介绍
寻甸县目前有170个交通安全劝导站,一级站16个,二级站154个,其中16个一级劝导站工作经费由县公安局保障(每个劝导站2万元/年,按季度拨付),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还有154个二级劝导站工作经费无法保障,导致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农交安”APP系统推广应用滞后,拉低了寻甸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二、第11号建议稿办理情况
针对该建议稿,交警大队已与相关部门对接,由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向寻甸县人民政府请示将交通安全劝导员待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目前已收到县政府回复“2020年年初预算平衡存在巨大缺口,申请事项待调整预算时视财力情况统筹考虑。”
对于您的建议、意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请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工作。
联系人:龚艳松 联系电话:62652832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