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寻甸县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布于寻甸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先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先锋镇七甲街001号,邮编:655211,联系电话:0871—62691001)。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先锋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条例》、《规定》以及各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始终将深化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其中乡镇动态43条。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政府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
先锋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在对原有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党政办总体负责,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并及时向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推动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以及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科研、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及时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抽样检验信息、就业供求信息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2020年,为有效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先锋镇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依托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工作,创新利用新媒体手段,通过“多彩先锋”政务微信主动公开信息,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
(四)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考核
组织参加寻甸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等相关业务进行培训,通过顶岗培训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轮训,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核。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数量 | 本年新公开 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45 | 26.2273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不够,特别是部分重点领域工作落实还不到位,动态宣传类信息较多,工作落实情况发布较少。二是缺乏政策解读类信息。三是网站日常运维保障能力弱,关键词语错字漏字情况仍然存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够完善,政府网站部分便民功能还未实现,与先进地区存在差距;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原创内容也是以动态信息为主、运维保障不足等问题。
(二)2021年改进措施。一是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严格细致做好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四大重点领域的集中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对公众存在疑虑或误解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着力讲透政策内涵,积极运用图解、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趣味性。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培训,提高运维保障能力,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示栏(屏)等平台和渠道的作用,扩大公开信息受众面。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