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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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17年12月14日印发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税收征管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寻政办发〔2017〕128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失效。今后,税收征管保障办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