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 综治维稳项目公开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综治维稳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综治维稳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央、省、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要求,县(区)按人均3元落实综治工作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中国共产党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四、项目基本概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高起点谋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平安寻甸、法治寻甸和过硬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寻甸“四区一城”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1.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
2.加强网格员考核管理,年内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
3.及时协调化解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不稳定事件,确保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签订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并按考核细则抓好工作督促和考核量化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严格执行保障标准。按照制定的保障标准安排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和同级党委政法委机关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业务经费,。
(二)合理使用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不挪用、挤占、截留,特别是保障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群防群治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解决基层“有钱办事”的问题。
(三)努力加强财务管理。委政法委机关根据工作和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合理配置设施、装备,减少各种消耗。切实加强财务归口管理,理顺财务管理关系,做到财权统一,财力集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项目实施计划
抓好稳定风险分析研判。完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及时作出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
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房地产、劳资关系、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定期进行排查,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发挥好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以多元化方式及时调处化解不同矛盾纠纷,严防各类矛盾纠纷交织叠加。
抓好特定利益群体稳控。找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结合点、平衡点,注重分类研究、主动面对、积极维护特定利益群体诉求。
八、项目实施成效
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是贯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线,也是构建大维稳体系,建立大维稳机制,营造大稳定格局的基础性工作,全县政法机关、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始终坚持常抓不懈,长效推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深入推进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在基层一线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2020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310次、调处矛盾纠纷3427件、调解成功3351件、形成卷宗1319件。二是积极构建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成立治安案件和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联动开展调解工作,目前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是各基层司法所及调委会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问题、人民调解参与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维稳等方面的工作,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行政的职能贡献。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置身基层的有利条件,积极投身到全县的命案防控工作中,通过认真仔细排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努力防范化解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2.努力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探索“枫桥经验”升级版,按照“纠纷解决分层递进”的思路,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一是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参与基层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三个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优势,加强与村委会密切协作,定期梳理、剖析辖区内各村委会多发性、类型化、群众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村民自治提供重要参考,为打造“无讼”乡村作出积极贡献。二是完善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案件类型,如家事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联合妇联、司法局、金融机构等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司法局等单位职能作用,结合类型化案件自身特点,从诉前、诉中、诉后各个环节构建联调共治工作机制,着力将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面,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强化案件分流,在“分”上把好关。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提高分流效率,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自2020年2月11日开展诉前分流以来,共分流案件2092件,其中以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652件,调解成功率为44.11%。四是完善纠纷化解体系。建立了重大案件风险预警机制。为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稳定风险,防止矛盾纠纷叠加升级为“民转刑”“刑转命”等案件,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将各类隐患预警早、处置好,防控住。寻甸县创新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预警机制,从全面风险管控的角度出发,政法各单位积极探索重大风险预警机制,达到协调联动化解不稳定风险的目的。今年以来,寻甸县委政法委共对6起可能导致“民转刑”“刑转命”的矛盾纠纷发出风险预警,并督促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化解纠纷,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有效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