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瑞宇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2-24 14:13
字号:[
大
中
小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单位,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2020年2月22日下午,张瑞宇在七星镇凤龙湾电站旁鱼塘钓鱼,听到电站坝埂下方有人呼救,立即奔向大坝方向,发现一女子俯卧漂浮在水面上。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张瑞宇毫不犹豫,纵身跳入水中,奋力将落水女子救上岸,随即进行心肺复苏,并联系120现场抢救。
张瑞宇同志在群众生命处于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勇于施救,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称赞。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张瑞宇同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万元。
县政府号召全县人民向张瑞宇同志学习,学习他见义勇为、临危不惧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近年来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见义勇为,让社会正气蔚然成风,为深化平安寻甸建设,高质量建设“四区一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