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xd.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55419-202103-384917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3-04 11:16
名 称: 2021年度寻甸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及申请指南
文号: 关键字:

2021年度寻甸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及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04 11:16
字号:[ ]

2021年度寻甸县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及申请指南

一、贷款对象范围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

寻甸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寻甸县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从事个体经营、合伙创办企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根据国家、省级有关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只适用于个人贷款,主要是:2009年1月1日后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股东需在工商登记备案,且有实际资金投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等。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要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提出借款申请时(含贷款期间)未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就业,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创业人员;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无不良征信记录;创业扶持次数夫妻双方累计不超过3次。申请人及合伙创业股东在提出借款申请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上应登记为“自主创业”或“单位就业”状态(就业单位须与申请贷款的经营实体统一);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正常经营,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三、贷款申请程序

申请时携带款人就业创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或者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申请

四、贷款额度及期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110万元;期限三年;企业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期限二年。对还款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好的个人或企业可扶持三次。

五、贴息比例

个人创业贷款按政策规定给予3年期按贷款基础利率(LPR-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小微企业贷款不超过两年,按贷款基准利率(LPR-1.5%)以下部分由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六、还款方式

“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 36个月偿还本金70 %。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年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小微企业到期一次还清,或由企业与经办银行约定其他还款方式。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按季度到承贷银行进行偿还。

七、贷后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务必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八、申报地点

(一)、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0871—62652866

1.仁德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667818

2.功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3888505252

3.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8760852593

4.七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81016  

5.塘子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81113

6金所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5752030949

7.羊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41314  

8.先锋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691786

9.甸沙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62209

10.六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662691

11.柯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78161

12.鸡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3354903559

13.倘甸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66296

14.凤合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22268

15联合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5096628486

16.金源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1-62762019

(二)、寻甸县总工会:0871—62662929

(三)、寻甸县工商联合会:0871—62668396

(四)、寻甸县共青团:0871—62662954

(五)、寻甸县妇女联合会:0871—62662670

(六)、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1—62667088

(七)、寻甸县教育体育局:0871—62661322

九、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