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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111-466954 主题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06 15:45
名 称: 寻甸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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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 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1-07-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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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

招生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计划如下:

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

(一)全县幼儿园计划招生6461人(仁德2019人、塘子255人、金所683人、七星205人、河口210人、羊街405人、先锋310人、柯渡150人、鸡街386人、六哨243人、倘甸554人、凤合359人、联合124人、金源183人、甸沙188人、功山187人),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9%以上。

(二)小学计划招生6400人(仁德1434人、塘子302人、金所500人、七星220人、河口297人、羊街520人、先锋213人、柯渡251人、鸡街336人、六哨245人、倘甸557人、凤合419人、联合139人、金源349人、甸沙274人、功山344人),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达99.9%以上。

(三)初中计划招生6200人(仁德1187人、塘子277人、金所500人、七星163人、河口319人、羊街498人、先锋241人、柯渡255人、鸡街367人、六哨259人、倘甸588人、凤合371人、联合160人、金源327人、甸沙286人、功山402人),适龄少年均可入学,入学率达99%以上。

(四)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招生14人。

(五)各乡镇(街道)学前教育、义务段招生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户口、居住地、学校规模、交通情况等因素,科学编制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政策和具体规定

(一)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不断优化区域内资源配置,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增强服务功能,主动适应社会需求,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好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各地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3)认真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妥善安排好部队人员子女入托入学工作。

4)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乡镇(街道)、学校要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在各中心学校设立报名咨询点,公布就学指南,简化手续,直接办理报名登记。在寻甸投资企业人员子女就学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5)认真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主动加强同当地部门沟通,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摸底调查工作,为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确保残疾适龄儿童按时就学。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寻甸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寻甸、东川辖区内智力残疾少年儿童,不得再招收其他类别残疾少年儿童。

2.幼儿园招生工作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指导辖区内幼儿园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计好适龄幼儿人数,提升公办幼儿园办园水平,提高入园率,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园人数占比。县幼儿园(含北城园)招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教育体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入学原则。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要在2021年7月15日前,将各小学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地段范围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就读小学一年级,必须统一到各中心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材料,条件符合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的小学就读(仁德一小、仁德二小、仁德三小只招收片区内学生,即仁德一小招收南钟、学府、月秀社区适龄儿童;仁德二小招收东发、北观社区适龄儿童;仁德三小招收建设社区适龄儿童)。对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及时动员返回原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以缓解学校存在的大班额情况。为加强安全管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就读的,必须有法定监护人随子女常住在寻甸,且有固定的联系人。

3)报名时间。全县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必须在2021年8月25日以前完成小学一年级的入学报名工作。

4)强化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加强小学入学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4.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

1)各乡镇(街道)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的政策,严格规范小学升初中分配入学管理工作。

2)各乡镇(街道)学校必须严格完成计划任务,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计划外自行招生,更不得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形式变相择优招生。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初中七年级,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到相应辖区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4)仁德一中、仁德二中按划片招生的方式招生,具体为:仁德镇一中招收仁德一小、仁德二小、仁德四小(无需住宿)属仁德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仁德镇二中招收仁德三小、仁德四小(需住宿)、道院完小、胜利完小、和平完小属仁德户籍的六年级毕业生。对非仁德户籍小学已在仁德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建议返回户口所在地就读初中,若确需在仁德就读初中的,需有固定住所,且法定监护人常住仁德,可由家长向初级中学提出书面就读申请,并与学校签订《非仁德户籍学生安全监护承诺书》。

、加强组织领导,净化工作环境

(一)高度重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追究制。

(二)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工程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肃政策,规范收费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市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依法招生入学和勤政廉政的观念,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不服从统一安排,扰乱招生入学秩序,影响工作大局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违规违纪事件,必须一查到底,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惩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民办学校(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民办学校(园)招生入学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招生、有偿招生和虚假招生宣传。严格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要求年度年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园)不得招生。

监督举报电话:0871—62660615行风管理和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