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2点30分至5点
三、举行地点
寻甸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鲁立林(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听证委员:鲁立林(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董兴波(寻甸县水务局水保办主任)
李金良(寻甸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长)
龚学海(寻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周国红(寻甸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决策发言人:张 松(寻甸县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听证监察人:李顺龙(县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工作人员)
陈国海(寻甸县政府目督办工作人员)
李 丽(寻甸县司法局依法行政指导监督科科长)
听证记录人:师文娟(寻甸县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副主任、规划耕保科工作人员)
倪美琼(寻甸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白云生(寻甸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孔令芳(市生态环境局寻甸分局法规科科长)
何宗辉(寻甸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李国旋(寻甸县投资促进局科员)
刘太阳(寻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工作人员)
钟小龙(寻甸县水务局规划科干部)
孙文祥(寻甸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科长)
郭春林(寻甸县教育体育局计财科科长)
杨体瑞(仁德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庆慧(仁德自然资源所所长)
彪文江(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彦宏(寻甸县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杜世科(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副督查、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何宗伟(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
秦正国(寻甸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科负责人)
旁听人员:罗华忠(企业职工)
新闻媒体:无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7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