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开5项政府定价项目
发布时间:2021-08-2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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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价格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云南省定价目录》(发改价格〔2021〕676号),自2021年8月15日起,我省放开机动车检测类(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生猪屠宰加工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部分律师服务和再生水5项收费和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县发展和改革局及县市场监管局将对放开的收费和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后的跟踪督查,建立健全价格行为规则规范,引导价格合理形成。特别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生猪屠宰加工服务收费等价格风险较大的收费项目做好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监管,避免矛盾激化,在发现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价格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或价格舆情集中等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时,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