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县委第十五轮第三巡察组 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至4月27日,十二届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县委巡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要求开展巡察工作。8月2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彩荣同志向朱锦高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何健升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腾朝龙同志向朱锦高同志反馈了巡察情况,腾朝龙同志代表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教育体育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副县长、县教育党工委书记付亚楠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锦高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问题: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差距,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水平整体不高;二是落实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不力,县第三中学建设进度推进缓慢;三是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力度不够,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一是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二是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三是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不规范,采购要素不全,存在先采购后报批情况;四是个人工会会费未按规定缴纳,存在多缴或少缴情况;五是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管理不规范。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一是部分党员党费未按要求核算、收缴;二是发展党员不规范;三是党员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四是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违法违规违纪人数较多;五是个别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雷同。
整改意见:一是严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逐步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求,加快推进寻甸三中建设;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职教20条”,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四是加强财务监管力度,认真审核项目和费用报销材料;五是严格固定资产采购程序,规范固定资产采购行为;六是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七是规范建设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八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九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惩防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力度。
会议要求:坚持政治站位抓整改,坚持以身作则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坚持从严从实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做到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把落实整改与落实作风建设相结合。
书记表态:朱锦高同志表示,县委巡察组对县教育体育局党组进行政治巡察,是对县教育体育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缘由、深挖本源,对号入座,抓好整改。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各块工作规范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二是立行立改,逐一解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实行整改“销号制”闭环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三是抓好结合,促进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成效体现到全县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上来,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巡察组对教育体育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我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杨彩荣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长腾朝龙同志,副组长舒余魁同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教育体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县一中、县二中、县民族中学、县职业中学、县特殊教育学校、县幼儿园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