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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55419-202112-486458 主题分类: 政策指引
发布机构: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0-22 17:37
名 称: 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关于为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提供代理参保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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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关于为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提供代理参保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0-2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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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关于为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提供代理参保服务的通

寻甸县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参保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由具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资质的机构代理参保,凡我县辖区内具有代理资质并自愿提供代理参保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即日起至20211025日下午17:00前,可向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提出书面代理参保服务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备案材料清单附后),经审核合格并公示后,方可提供失业保险代理参保服务,本次代理参保服务期为三年,从公示结束之日算起。

特此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老师  13354909010

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1020

备案材料清单

1.书面申请;

2.代理参保服务承诺书1份;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4.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参保服务,提供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或社保参保证明)各1份。

5.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代缴费事务单独开设的专用银行账户证明材料、与开户银行签订收付款控制协议(明确账户内资金只能用于代收或清退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向税务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及向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上缴利息,不得用于其他收支)复印件各1份;

6.代理参保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地点、工作时间及联系方式说明。